| 乳山市水利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法》及水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市的水资源、水利工程和河道进行管理和保护。
(二)负责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及市抗旱防汛指挥机构的日常事务。
(三)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全市的计划供水、农村节约用水工作,制定全市的水长期供求计划。
(五)负责编制全市的水土保持、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依法管理。
(六)统筹城乡水资源,负责全市镇、村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节水型灌溉技术的推广和实施。
(八)负责全市水事案件的查处及水事矛盾的调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