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山市物价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授权,按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三)负责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提出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和措施,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控。
(四)负责指导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建立完善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承办经济活动中的价格鉴证工作。
(五)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价格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负责全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及收费年度审验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