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地税局工作职责:
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发展旅游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等16个税费的征收管理及代征工作。征管范围包括全市内的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企业、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及有应税行为的其他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