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山市卫生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实施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
(二)研究拟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三)研究拟定全市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蔓延。
(五)依法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卫生质量实行监测,实行医疗卫生机构从业许可证制度。
(六)依法监管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化妆品、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质量管理规范。
(七)研究拟定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
(八)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组织开展卫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九)贯彻实施国家中医政策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