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
(一)拟订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对策,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等疾病的流行病学监测,并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二)开展食品、食品加工用水、化妆品、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等样品的实验室检验。
(三)对传染病爆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进行应急控制,为救灾防病和解决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实施预防接种管理。
(五)负责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培训,指导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
(六)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
(七)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
(八)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九)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进行健康相关产品等的卫生质量检验。
(十)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生活饮用水供给、化妆品生产经营、有毒有害作业、消毒产品生产、托幼机构保育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健康检查人员及在校学生的常见病健康查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