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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建设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市建设行业各阶段发展规划和发展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基本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

   (三)负责全市建筑、安装、装饰装修、预制构件和勘察、设计行业的综合管理。

   (四)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的综合管理。

   (五)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综合管理。

   (六)负责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工作、职工队伍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

   (八)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组织搞好建设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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