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职责:
乳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乳山市建设局,主要承担乳山市城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乳山市区环境卫生进行监察和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秩序;
(二)负责乳山市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
(三)负责乳山市区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垃圾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四)负责乳山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及上级指定的公共厕所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五)负责乳山市区公用垃圾桶、垃圾箱、果皮箱、环卫标志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六)负责对乳山市区生产、经营和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理进行监督管理,核发垃圾处置证,实行统管专运;参与乳山市区工程综合验收管理;
(七)负责收缴乳山市区的垃圾处理费和环境卫生委托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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