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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规划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城市规划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编制、报批;负责审查、报批开发区规划;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

   ()参与城市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城市发展战略、城市近期建设目标及年度计划的制定。

   ()负责全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实施与管理;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负责城市规划设计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

   ()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查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城市规划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

   ()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包括地形图测量、工程开工放验线、竣工验收等。

   ()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用地性质。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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