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山市教育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教育工作政策、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及民办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协调各镇(办事处)的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四)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及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五)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 (六)贯彻执行上级招生计划及政策,归口管理全市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