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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依法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初审上报;

  (三)监督抽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督药品流通市场和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违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

  (四)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

  (五)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六)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七)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八)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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