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乳政发〔2019〕3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政府提速增效,根据《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威发〔2016〕23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对2019年以前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50件、修改2件、废止7件、宣布失效7件,现予以公布。决定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新登记编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决定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或组织实施机关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修改后,重新向社会公布。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