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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乳山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其他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0-01-01
    • 公开发布日期:2020-01-01
    • 发文字号:乳政发〔2019〕3 号
    • 所属单位:乳山市人民政府

    乳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乳政发〔2019〕3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政府提速增效,根据《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威发〔2016〕23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对2019年以前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50件、修改2件、废止7件、宣布失效7件,现予以公布。决定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新登记编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决定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或组织实施机关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修改后,重新向社会公布。


    附件:1.乳山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乳山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乳山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4.乳山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