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0-01-06 09:27:10
  • 文章来源:乳山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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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的必要性

2019年12月2日,乳山市司法局对全市现行的我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布(转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在促进依法行政,预防行政争议,保障政令畅通方面起到了明显作用。为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决定对1993—2018年制发的市政府文件进行清理。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解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问题,特别是在此期间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废或失效的清理问题,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

三、拟规定的主要内容或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送审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鲁政发〔2017〕41号和鲁政发〔2018〕3号文件的通知》《关于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30号)要求,对前期各单位报送的文件清理结果进行了汇总。主要内容分为乳山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布(转发)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四部分。

四、起草情况

2019年12月2日,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搞好政策衔接和落实。要建立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常态化清理机制,及时关注上级文件清理动态,与上级文件清理同步进行;在起草新的政策性文件时,应同步梳理与新文件内容相关的旧文件并列出目录,尽量整合相关内容,以新废旧;要定期对现行有效的文件开展集中系统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12月,市司法局着手起草《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