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乳政发〔2020〕1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威政发〔2020〕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查工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摸清我市人口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调查,将为促进我市人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人口普查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部署要求,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普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此次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以及住房等基本情况。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与实施
人口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普查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乳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人口普查组织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镇(办事处)、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也要在4月20日前成立普查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的人口普查工作。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设立人口普查小组,落实普查工作任务。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第七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市镇财政分级负担。财政部门要确保普查所需的各项开支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普查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勤俭节约。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实施,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作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做好人员选调。按照《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方案》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培训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把思想作风好、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普查队伍中来。要加强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人口普查方案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实施普查,确保人口普查数据全面、准确。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相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必须限定用于人口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提高电子终端设备现场采集能力和数据处理效能。要注重工作创新和方法创新,充分发挥部门行政记录作用,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
(五)确保数据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质量意识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落实到普查工作各环节。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现象发生,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六)强化工作监督。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普查方案确定的任务进度,推进普查工作。通过实时调度、及时通报、严格问责等措施,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确保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乳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乳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乳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许 鹏(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宏飞(市统计局局长)
宋 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司 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鲍秀云(市委统战部副科级领导干部)
李 元(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赵松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迟殿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姜新文(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宫洪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高 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宫金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杨新华(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伶俐(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李宏飞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附件2
乳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安排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协调普查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宣传工作。
市委统战部:负责普查中涉及台、港、澳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采取“一堂课”等方式进行普查宣传,组织协调大专院校配合做好在校学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协调提供在校学生相关行政记录。
市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协调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比对工作;协助开展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登记相关工作;部署各级单位协助配合普查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做好人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国土调查形成的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等单位配合做好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协调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