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乳山市海域使用审批流程的通知
乳政办发〔2020〕6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乳山市养殖海域使用审批流程》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乳山市海域使用审批流程
2.海域使用权审批流程图
3.乳山市海域使用审批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乳山市养殖海域使用审批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规范养殖用海审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审批流程。
一、海域确权审批流程
市海洋发展局根据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和需求提出海域使用权出让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编制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并提报至市海域使用审批联席会议初审。初审通过后,按“三重一大”制度分别提报至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按程序批复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方案,随后由海洋发展局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代表市政府与竞得人签订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定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证。
二、海域使用权续期、变更、改变用途审批流程
海域使用权有效期内的变更、续期、改变用途,由申请人向市海洋发展局提出申请。经海洋发展局初审后,提报至市海域使用审批联席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复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证。
三、海域使用权转让审批流程
海域使用权转让由所有权人向海洋发展局提出申请,经海洋发展局审核批复通过并缴纳转让税费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证。
附件2
海域使用权审批流程图
附件3
乳山市海域使用审批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规范用海审批程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乳山市海域使用审批联席会议。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威海海事局乳山海事处、市海洋发展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徐家镇、海阳所镇、白沙滩镇、南黄镇、乳山口镇、乳山寨镇。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发展局,市海洋发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联席会议议事范围
(一)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乳山市海洋功能区划、规划等,审核由市海洋发展局组织编制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方案;
(二)对填海造地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必须上报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的项目,以及用海面积超出我市审批权限需报威海市政府以上审批的其他类别的用海项目,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三)负责无居民海岛开发项目的审查,并提出意见;
(四)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一)受理。市海洋发展局负责上述议事范围内海域使用申请的受理工作。
(二)初审。市海洋发展局受理有关海域使用申请后,负责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必要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
(三)审查。市海洋发展局根据提报项目的用海区域、性质,提请联席会议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对海域使用项目或招拍挂方案进行审查。
(四)发文。经联席会议审查同意的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市海洋发展局按方案组织招拍挂工作;经联席会议审查同意的其他用海项目,由市海洋发展局负责起草文件,报市政府行文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