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规范用海审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海域使用管理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出台《乳山市海域使用审批流程》。
二、提交市海域使用审批联席会议审核事项
海域确权和海域使用权续期、变更、改变用途均需提报市海域使用审批联席会议审核,同时,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还需按“三重一大”制度分别提报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
三、市海域使用审批联席会议组成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威海海事局乳山海事处、市海洋发展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徐家镇、海阳所镇、白沙滩镇、南黄镇、乳山口镇、乳山寨镇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