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乳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区规划的通知
乳政字〔2021〕349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乳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7月26日
《乳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