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发布日期:2022-12-31 09:49:36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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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邓超 办公电话:0631-6652335

(一)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三)承担仲裁员聘任、解聘的事务性工作。

(四)组织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五)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预防调解工作。

(六)承担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拟定和业务指导的辅助工作。

(七)完成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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