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乳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乳政办字〔202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2022年乳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乳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乳山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深化机关职能运行监管,适时梳理汇总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优化履职考核指标,推动各类机构优化协同高效,提升履职监管水平。深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和职能,推动“属地管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抓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贯彻落实。建立全面清理长效机制、隐形壁垒发现和处理回应机制,及时开展问题排查,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及有关部门、单位)
2.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对证明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创建“无证明城市”。在便民服务、营商环境及社会生活等领域打造一批“免证办事”应用场景。制定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基础目录、城市社区服务大厅服务事项目录和村便民服务代办点服务事项目录,相关事项全部纳入中心(代办点)集中办理(帮办代办),并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动态调整。动态维护政务服务网镇区(街)、村居站点,确保政务服务网镇区(街)、村居站点办事服务运行正常。指导镇村两级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实现事项办理标准统一规范,服务指南要素准确。(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法治环境协调机制,适时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议。聚焦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行业领域,以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精准式、保姆式、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5.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抓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督促落实。落实威海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加强镇(街)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的意见》,强化镇街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6.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方案》和威海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决策。(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7.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态调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事项,承接好省级下放到镇街的行政执法事项,有效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案件裁量基准,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和音像记录的规范化水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专业能力。(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9.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政策,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手段的运用,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四、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机制
10.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聚焦行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科学编制2022年度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编制《乳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手册。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制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11.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度。开展市级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实施31次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加强演练评估、以练促战,推动提升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和高效联动能力。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推进普查数据标准化处理、单灾种评估与区划、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五、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2.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实行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严格落实“四个不允许”要求,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开展“信访接待下基层”活动,建立依托镇街信访接待场所定期开展巡回接访制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13.全面规范行政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威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威海市行政调解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工作程序、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要求。推动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行政机关率先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市直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4.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坚持“刀刃向内”,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文书体例及撰写规范改革,完善裁判要素,配合开展优秀案例和优秀办案人员的双优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15.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抓好《威海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乳山市行政应诉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导力度,强化涉企行政案件实质化解效能。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及时分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选编》,适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6.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政府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单位)
17.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制定《2022年市政府工作落实清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推行“一单督办”,压实办理责任,减少重复多头调度。健全督查工作管控机制,避免督查泛化、越权督查。严格落实督查检查活动报备制度,定期察访督查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将督查检查开展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单位)
18.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监督。组织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威海市等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全过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托网上平台,打造受理—登记—转办—签发—送达—归档的全流程管理模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严格执行政策解读规定,推动多形态、多方式的政策解读产品制作,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全方位展示政府中心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便民服务举措、创新成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单位)
20.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政务信用记录,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探索建立行政机关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政务诚信情况协调调度,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履约守诺。及时跟进政府机构与企业纠纷案件进展情况,建立政府机构失信问题预警台账和调度机制,彻底清理存量,严防发生增量。(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中心、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21.强化合同管理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优化重大合同办理程序,最大限度降低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风险。加强市委市政府合同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合同签订各项制度,不断提升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七、加快建设数字政府
22.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汇聚共享,推动数据汇聚总量年底前达到1亿条以上。进一步拓展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范围,提升数据共享开放水平,确保数据共享率和开放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
23.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汇聚监管数据,确保数据全面、及时、准确,覆盖率、及时率等指标均达到100%,持续推动监管数据汇聚水平走在威海市前列。推广应用移动行政检查系统,做好系统推广的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撑工作,确保各监管部门实现APP掌上执法“应用尽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