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乳山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2023-02-10 09:28:12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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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13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1号)。

三、出台目的

在完成“三年集中攻坚”的基础上,以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开展路网提档升级、路网延伸通达和路面状况改善,消除路网各类危桥,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水平,健全城乡公交和物流体系,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打造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四、重要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按照交通运输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构建以省市级奖补为引导、县级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为补充的“四好农村路”多元化投资机制。

三是强化检查考核。“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纳入政府年度监督检查范围和各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与评价结果挂钩的奖惩机制。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大力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扩大知情权、监督权,增强基层群众护路爱路意识。

五、关键词解释

路长制:是为了落实乳山市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责任而建立的“总路长+市、镇、村三级路长”的责任体系。总路长由市长担任,县乡村道设立县道路长、乡道路长、村道路长,分别由政府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六、政策解读人

刘俊龙 0631-6672709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