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乳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26-04-03 15:35:38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点击次数:

解读专家:乳山市户外广告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高伟

为深入推进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提升城市容貌品质,筑牢公共安全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威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乳山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乳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户外广告与招牌设施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为打造整洁有序、协调美观、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提供了坚实制度支撑。

《办法》共七章三十七条,围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作出系统规定,覆盖定义界定、管理职责、设置原则、技术标准、许可备案、维护监管、资源有偿使用、法律责任等关键环节,核心是统筹城市风貌、公共安全与行业发展,实现规范管理与便民利企有机统一。

一、明晰管理架构,实现全域协同管控

《办法》清晰界定户外广告设施与户外招牌设施的法定内涵,为分类施策、精准管理提供依据。构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筹指导、镇街区属地负责、多部门协同监管”的一体化管理体系,厘清职责边界,形成齐抓共管、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全市域、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控。

二、统一技术标准,严守设置负面清单

《办法》明确设施设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从立面协调、尺寸规范、安全牢固、景观和谐等方面细化刚性要求,严格禁止“一店多招”“多层多招”,规范突出墙面距离、高度等关键参数。以负面清单形式列明九类禁止设置情形,全面覆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绿地保护、文物保护、公共通道等重点领域,从源头杜绝违规设置行为。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与公益属性

《办法》严格落实 “谁所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明确设施所有权人、管理人为安全维护第一责任主体,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修复破损残缺设施,严防坠落、倒塌等安全隐患。同时,强化公益属性,规范大型户外广告空置期公益广告发布,要求电子显示屏在突发事件时发布应急预警信息,兼顾商业效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四、规范审批服务,推行分类管理模式

《办法》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服务:大型户外广告及宣传品设置实行行政许可管理,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推行“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户外招牌设施实行备案管理,简化程序、便民高效。同步确立户外广告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费用全额纳入财政管理,实现公共资源规范高效利用。

五、明确法律责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办法》严格依据上位规定,对未经许可设置、违规悬挂张贴、违反技术标准、未履行安全维护责任、逾期不拆除等违法行为,明确责令整改、限期拆除、罚款等处罚措施,罚款幅度为200元至20000元,做到执法有据、裁量规范,以刚性约束保障制度落地见效。

六、实施意义与发展展望

《办法》立足乳山城市发展实际,衔接上位法规、借鉴先进经验、回应群众期盼,体系完整、标准清晰、操作性强。实施后将有效解决以往规划不统一、审批不规范、安全责任不清、违规整治无据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城市风貌品质与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助力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乳山提供有力保障。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