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6-05-07 16:56:02
  • 文章来源:乳山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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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河道采砂规划是河道采砂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河道科学有序开采的基础。为了加强乳山市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立良好的采砂秩序,正确处理河湖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将河道的采砂活动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使得河砂开采既有利于河砂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开发,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又不致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以及公共设施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专业规范编制乳山市河道采砂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二、决策依据

2024年9月,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采砂规划编制预算提报和相关准备工作;2025年3月,威海市水务局《关于做好采砂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做好采砂规划编制工作。

三、出台目的

摸清乳山市河道砂资源底数,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能力,正确处理河湖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将河道的采砂活动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主要内容

《乳山市河道采砂规划》对黄垒河、乳山河、刘家夼河、午极河、老清河等河道划分禁采区、可采区,提出各可采区的开采面积、开采总量、禁采期、可采期等控制性指标。涉及夏村镇、乳山口镇、大孤山镇、徐家镇、南黄镇、冯家镇、下初镇、午极镇、崖子镇、诸往镇、育黎镇、乳山寨镇共12个镇。

(一)禁采区。护岸工程、堤防安全保护范围、交通桥梁保护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规定的禁止采砂的区域以及国家明确规定的禁采区域,均为本次规划划定的禁采区。

(二)可采区。本次规划划定可采区25处,累计可采区长度65.44公里,规划期内可开采总量469.49万m³。

河道砂资源情况统计表

序号

河道名称

可采位置

可采长度(km)

规划期内可开采总量

(万立方米)

1

黄垒河

7处

20.65

179.50

2

乳山河

1处

8.38

89.10

3

垂柳河

3处

2.98

11.39

4

老清河

1处

2.33

45.88

5

刘家夼河

3处

4.70

32.19

6

石城河

1处

5.96

18.87

7

午极河

4处

11.18

44.56

8

徐家河

2处

3.28

13.10

9

正甲夼河

1处

1.28

7.70

10

诸往河

2处

4.70

27.20

合计

25处

65.44

469.49

五、新旧政策异同点

原有《乳山市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时间较早,适配的行业环境、社会治理模式、经济发展形势已发生重大变化,部分内容与当前工作部署、社会发展需求不匹配,无法有效指导现阶段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开展,需要结合当前形势,在摸清乳山市河道砂资源底数的基础上,修编完善《乳山市河道采砂规划》。

新修编的《乳山市河道采砂规划》是在原来的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基础上修编的,对规划期进行了调整,原规划期为2020年至2024年,现规划期为2025年至2029年,并结合河道现状、河道砂资源储量等实际情况,对河道禁采区、可采区进行了调整,提出各可采区的开采面积、开采总量、禁采期、可采期等控制性指标。

六、政策解读人

刘鑫  6652131

七、其他

乳山市河道采砂规划不涉及行政执法事项及政务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