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河湖湾长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21-06-04 15:14:26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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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在我市挂牌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中心实行河长湖长湾长“三长合一”一体化管理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依据《乳山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乳办发〔2017〕17号)、《乳山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乳办发〔2018〕26号)、《乳山市湾长制工作方案》(乳办发〔2018〕24号)各项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出台目的

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更好打造“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人居水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幸福河湖湾,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落实落地,保持河湖湾长巡查高压态势,推进各级河湖湾长从“有名”到“有实”到“有能”,促进河湖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全市河湖湾精准化治理,精细化管理打下基础,确保河湖湾良好水事秩序。

四、重要举措

一是将河长办湾长办职能合并进行联合办公,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二是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河湖湾长、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细化责任分工,即明确“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三是设300万镇街专项奖补资金,采取额“以奖代补”的形式,充分调动各镇街工作积极性,并强化督导考核问责力度,即明确“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四是创新监管方法,通过“无人机+人工”及河湖湾巡查队伍等模式对我市河湖湾进行空天地一体化动态巡查监管。

五、关键词解释

“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是指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湖长”“湾长”,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湖泊、海湾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河道湖泊海湾健康生命,保障河道、湖泊、海湾功能永续利用。

“以奖代补”:将300万镇街专项奖补资金按照各镇考核排名及实物工作量对各镇街进行分配。以调动各镇街河湖湾长制工作积极性。

六、政策解读人

解读人姓名:武邵斐,电话:66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