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执行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4-03 15:20:17
  • 文章来源:乳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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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是惠民生、暖民心、兜民底的民生工作。2023年,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各学段资助政策,将学生资助与育人相合,形成了受助对象更精准、资助程序更规范、资金使用更安全的良好局面,有力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失学”的目标。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学段资助工作执行情况

(一)学前教育阶段。本年共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金额43.68万元,受惠幼儿728人次。其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14人次,资助金额0.98万元。在严格落实学前政府助学金的基础上,全年还为脱贫享受政策等家庭幼儿49人次,减免保教费金额8.805万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主要实行了农村义务教育贫困生乘班车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及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全年共为427名贫困学生发放乘班车补助12.81万元,为22名贫困寄宿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1.375万元,为1645名非寄宿学生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46.4375万元。

(三)普通高中阶段。主要落实了两项政策:一是减免学费,全年减免学费688人次,减免金额30.344万元,其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81人次,减免学费6.48万元;二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全年共发放助学金543人次,资助金额54.3万元。其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30人次,资助金额为3.75万元。

(四)中职阶段。主要落实了两项资助政策:一是免除学费,全年免除学费2902人次,减免金额457.78万元;二是发放中职助学金,全年发放助学金166人次,金额16.6万元。

(五)大学阶段。主要落实了两项政策:一是免学费,本年共为7名在部署、外省大学就读的脱贫享受政策大学生免除学费4.237万元。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年度共为164名大学生办理218.56万元助学贷款。

(六)社会捐资助学。我市还大力弘扬捐资助学活动,积极鼓励企业及个人进行捐资助学,全年共收到企事业团体及个人各种助学款项38.57万元,485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得到资助。

二、工作创新与主要经验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惠民政策深入民心。5月底,我们组织各学校印发了“致初、高中毕业学生的一封信”。8月底,组织各学校制作摆放了资助政策宣传刊板。9月份,新学年开始,我们要求每个学校都要通过校园公开栏、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各自学段的资助政策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使学生和家长能够在知晓每项资助政策的范围、条件、标准、程序等的情况下,决定是否申报,减少盲目性。同时公布资助中心热线电话,对有疑问的学生和家长进行政策解释。例如,在办理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方面,每年从五月底开始,资助中心就布置各高中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参加高考的所有学生和家长进行政策宣传,并根据申报情况初步确定有贷款意向的学生名单,以保证在录取通知下发后做到有的放矢,使真正需要助学贷款的所有贫困家庭学生都能够圆了大学梦。由于政策宣传比较到位,我市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生人数每年都位居威海市首位。

(二)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资助政策公正公平。为保证资助政策的公正公平,我们要求在学生申请、评定、审核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程序:

一是严格申请范围和条件。各学校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对以下情况要优先予以资助。1、孤儿及低保家庭子女 ;2、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军烈属及优抚对象子女;3、父母双方或单方患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4、学生本人残疾或患严重疾病的;5、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6、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7、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长期特困的。此外,对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家庭子女在资助标准等方面要优先照顾。

二是组织学生申请。申请资助学生需向学校提交申请,同时,还需提交相应证明资料:低保家庭子女、孤儿须分别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学生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军烈属及社会优抚对象子女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因病因灾等突发性事件致贫家庭学生,除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病历、住院费单据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是组织评审。各学校要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深入学生家庭、镇村和父母所在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综合权衡,按家庭贫困程度排出名次,研究确定享受资助人员名单及相应资助档次。 

(三)落实公示制度,确保资助政策公开透明。为充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真正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在资助学生名单确定后,各学校、幼儿园都要按要求在学校公开栏或明显突出的位置进行5-7天公示,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生活补助及乘班车生补助名单还要到学生所在村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后名单。

(四)严格发放手续,确保资助资金安全到位。为切实保证资金安全,防止资金发放漏洞,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和高中国家助学金均按规定通过邮政银行直接发到学生资助卡上;义务教育阶段乘班车补助和生活补助全部通过银行发放到学生社保卡上,确保资金安全到位。

(五)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资助信息准确完整。为保证每名学生资助信息准确、完整和连续性,我们推行了“档案袋”制度,各学校要为每名受助学生设立一个档案袋,将学生资助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放入袋中,并做好检索目录等,便于核查,同时,各学校按要求建立专门档案,将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强化督导监管,确保资助工作规范有序。为使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有序,资助中心着力加强对各学段、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督导监管力度,除了与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外,还结合每年度的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于每年5、6月份对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方式采取查看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考核结果计入单位督导评估成绩。同时,利用集中报账的时机,对资金发放手续的规范性进行实时监管,发现不合规的现象立即予以纠正,确保了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运作。 

(七)积极参加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山东省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试点工作。在春季学期遴选了7所典型学校试点基础上,秋季学期推广至全学段所有学校试点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量化指标体系得应用对困难认定有了较科学的量化标准,学校及班主任不仅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更能了解到学生的家庭成长环境,便于学校更有针对性的开展“资助育人”活动,真正达到了扶贫更扶志的工作目标。在试点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省级资助中心报送工作总结及建议,试点工作得到了上级单位的认可。

(八)积极参加全国中心组织的全国学生资助大数据平台及资助办公系统试点运行工作。作为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参加了试点工作,在应用时,按照职责分工逐项开展应用,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三、工作建议

(一)尽快升级完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只有完善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才能确保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

(二)建议11月份就将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专款拨付到县级部门。给县级财政留出足够时间完成项目调剂及配套资金,确保在12月份上旬完成资金发放。

(三)建议将10种类型的特困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将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也纳入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范围;将烈士子女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也纳入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的范围。

四、2024年工作要点

一是贯彻落实好《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做好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工作。确保5月份和11月份分别完成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助学金发放工作。 

二是完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着力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资助评审监管力度,探索建立贫困学生资格认定制度,重点完善10类特困生档案管理工作。

三是维护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信息系统维护制度,分三组安排专人负责审核上报,确保填报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此外,还要做好全国学生资助办公系统及大数据平台的使用和培训。

四是积极开展社会捐资助学活动。配合威海晓宁志愿服务队、威海市莆田商会、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社会爱心团队开展好社会资助活动。

五是按时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每月及时更新贷款学生信息,按时完成贷款合同签订工作及贷款本息回收工作,争取完成4名大学生欠款回收工作,使我市贷款回收率达到100%。